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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2012年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中期检查通知

2012-09-18
请项目组于2012年9月18日递交下列东西,以便实施中期检查:
1、《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》。
2、项目实施的相关证明,比如调查问卷、火车票等以便审核。 通过项目中期检查以后,可报销学院资助金额的50%(具体日期待通知),10月18日之前结项,逾期不再受理。具体报销请看报销提示。


项目成果评价、奖惩与使用
(1)计划管理小组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项目调查研究报告进行评审,给出等级以及排名,并以此作为奖励的依据。
(2)未能按照计划进行项目调研、未按时提交项目调查研究报告以及评审不合格的项目,追回项目小组未使用的经费,项目组成员不得再次申请计划项目,并在学生综合测评考核中给与扣分的处罚。
(3)评审合格但经专家组认定未能达到科研训练预期目标的项目,扣除30%的项目经费;并对评审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进行一定额度的奖励。
(4)利用资助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、部分成果和全部成果,发表论文、提交竞赛作品、课程论文、毕业论文、实习报告等时,必须注明得到本项目的资助。

2011年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财务报销提示 1、 我院2011年度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资金均为“211”工程专项资金,有严格的管理制度。具体可以咨询学院办公室:62511061,肖老师。 2、 按照预算,所有项目费用支出只能包含办公用品以及差旅费,其他费用均不能报销。 3、 办公用品单张发票在200元以上(含200元),应出示销售单位出具的购物小票(机打) 4、 差旅费标准: 1)、学生实习调研只能报销火车硬座、轮船三等舱,不允许乘坐飞机。 2)、学生实习调研的住宿标准每人每天75元。 5、交通卡充值费、手机冲值卡都不能报销。 6、所有发票抬头均为“中国人民大学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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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-9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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