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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清明节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

2008-03-28

各学院(系)分党委(党总支)、直属党支部:

清明节 已 被确定为我国法定假日 , 今年 是实行的第一年,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,学生工作部(处)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节日期间拟开展扫墓、踏青等集体外出活动的班级须通过所在学院(系)履行相关备案报批手续, 请各 学院(系) 提前做好节日期间 学生 安全教育宣传工作, 提倡文明祭扫,并注意出行安全。

二、各学院(系)要做好节日期间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,提高安全意识,做好节假日期间相关的安全防范工作。

特此通知!

学生工作部(处)

二 〇〇八 年三月二十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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